管理职能

 

一、后勤管理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行政科:

1在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传达处领导的指示、督促实施,检查落实情况。

2、在处长的指导下起草拟定计划、报告、总结、纪要、通知、通告等文秘工作。

3、负责后勤服务经费的计划制定,并协助质量监控科做好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

4、负责处内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好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并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立卷与归档工作,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处内考勤、业务经费的预结算及报销、办公用品购置发放等工作。

7、负责保管使用公章和介绍信;负责打印、复印各类文件;负责做好全处固定资产设备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8、围绕后勤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注意搜集、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9、负责后勤管理处网站的建设与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0、负责处内综合治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质量监控科:(定员3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校后勤和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

2.负责后勤服务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落实后勤服务质量监管的各项工作。

3.遵循“扶持、帮助、约束、提高”的原则,负责对后勤服务集团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环境,盘活后勤市场。

4.负责与后勤服务集团和其它校内外后勤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对后勤服务单位进行协调,及时解决后勤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后勤服务优质高效。

6.负责校内其它社会营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7.受理、协调处理师生有关后勤服务质量的投诉,做到及时、公开、公平、公正。

8.负责校内维修工作的监管。

9.协助制定落实学校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督促完成上级防疫部门布置的各项防疫任务,协助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等工作的应急预案。

10、协助做好校内消防隐患的排查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房产管理科:(定员2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家属区住宅区新、旧住房的报名集资、调整与分配,并与财务处配合做好新、旧住房集资款的收缴工作。

3、负责学校单身公寓教职工住房的分配。

4、负责制定学生公寓的年度计划,完成学生公寓的调配任务。

5、负责学校每年教学区、公寓家具和学生宿舍公寓物品的组织筹备及公开招标事宜,并负责家具物品供应的过程管理,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6、与校财务处及能源管理中心配合,负责全校教职工房费、水电费及采暖费的收缴与管理。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工程管理科:(定员2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修缮管理规章和学校年度修缮计划。

  3、负责组织协调完成校内各项应急抢修任务。

4 完成各项工程的预算编制及审定工作,审核工程预结算。 

5、负责维修工程的过程管理

6、做好工程招标文件的起草工作,完成工程招标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起草工程合同。
   7、负责修缮资料台帐、统计、上报和归档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动力维修中心

1、全校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煤气)的运行工作。

2、全校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3、发布全校水电暖气(煤气)停供指令和通知。

4、与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煤气)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5、全校节能技改工作的组织协调。

6、查处全校各种能源违纪行为。

7、审批全校各部门能源使用申请。

8、全校道路、围墙、室外管线、路灯、建筑物室外部分(以水表、电表为界,表计以外部分归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经费从公共维修费列支。

9、所有室内部分维修,采取市场化运作,施工方由用户自主选择,费用由用户承担。  

10、负责兰苑小区采暖。

 

 

                      后勤管理处 

                      二0一0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