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宿舍用电定额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1-12-23        点击量:     作者:hqc

后勤服务集团并全校学生: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0]3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2012年1月份起调整学生宿舍用电定额,由原来的每间每月14度电调整为每间每月30度电,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1年12月23日

  • 后勤管理处 0351-3922092
  • 处 长 电 话 0351-3921358
  • 副处长电话 0351-3922086
  • 副处长电话 0351-3924008
  • 质量监控科 0351-3923418
  • 房管科电话 0351-3922208
  • 工程科电话 0351-3923036
  • 动力维修中心 0351-3565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