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后勤管理职能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1-06-08        点击量:     作者:xb

校后〔2010〕9号


关于调整后勤管理职能的通知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在后勤集团、服务集团合并为后勤服务集团的基础上,仍保持后勤管理处与后勤服务集团的甲乙方体制,并对部分原属后勤集团管理的业务划归后勤管理处直接管理,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划归后勤管理处直管的三项职能:

1、原后勤集团水、电、暖、气(煤气)运行、维护管理职能;

2、原后勤集团水、电、暖收缴费管理职能;

3、原后勤集团、服务集团公共部分维修职能。

二、后勤服务集团取消原动力服务中心、维修服务中心建制,后勤管理处增设动力维修中心。

动力维修中心比照后勤服务集团的中心建制,单位性质不变,承担上述三项职能。

三、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 后勤管理处 0351-3922092
  • 处 长 电 话 0351-3921358
  • 副处长电话 0351-3922086
  • 副处长电话 0351-3924008
  • 质量监控科 0351-3923418
  • 房管科电话 0351-3922208
  • 工程科电话 0351-3923036
  • 动力维修中心 0351-3565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