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水价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1-06-08        点击量:     作者:hqc

校后〔2010〕10号

全校各单位及住户:

按照太原市整体规划,要逐步取消自备井,居民及工业用水全部纳入自来水统一管理。从2009年元月1日起市政府将水资费标准大幅上调,其目的就是通过价格调整迫使用水单位改变用水方式,致使我校自备井供水成本上升到4.5元/吨左右,虽经多方努力未果。为此,我校经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商,从2010年10月15日起放弃自备井单位资格,纳入太原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供水价格执行太原市统一标准。为此校内自来水价格做相应调整,通知如下:

一、校内居民自来水价格:2.9元/吨;

二、校内单位自来水价格:4.2元/吨;

三、商业用水(含基建)价格:5.8元/吨。

四、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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