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维修工程评标组成员产生办法

发文时间:2011-03-20        点击量:     作者:hqc

为了加强维修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规范评标组成员的产生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维修工程管理委员会成员构成维修工程评标组成员库成员。

二、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为评标组常设成员单位,原则上由各单位正职参加,正职不在时可委托副职或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三、维修工程立项单位领导或领导指派相关人员一名为评标组成员。

四、评标组一般由九人构成,组长现场推选产生,除常设成员外,其它成员从维修工程评标组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五、评标组成员随机抽取过程在纪委(监察处),后勤管理处和维修工程立项单位共同监督下完成。

六、对于复杂项目可聘请相关专家参加评标。

七、维修工程评标采用百分制打分评标法,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中标。

八、本办法作为“中北大学关于维修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内容补充。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 后勤管理处 0351-3922092
  • 处 长 电 话 0351-3921358
  • 副处长电话 0351-3922086
  • 副处长电话 0351-3924008
  • 质量监控科 0351-3923418
  • 房管科电话 0351-3922208
  • 工程科电话 0351-3923036
  • 动力维修中心 0351-3565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