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堡小区团购房相关情况的说明

发文时间:2011-03-25        点击量:     作者:hqc

近来不断接到教职工就永兴堡小区团购房相关问题的质疑,为此我处认真查阅了开发商相关资料,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永兴堡小区属市政开发项目,项目责任单位为太原市市政开发处。(有太原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记要为证)

二、 晋海昌房地产公司受太原市市政开发处委托(有委托协议为证),承接永兴堡小区约5万平方米两栋住宅的开发任务,协议约定晋海昌公司除完成拆迁户安置外,有权对剩余房屋对外出售。

三、 永兴堡小区立项为保障性住房,可享受政府多项政策补贴,这是价格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但开发商交了土地出让金,这就决定了房屋产权性质——大红本。

四、 倘若我校教职工仍对房屋产权心有疑虑,经与开发商沟通,可放弃购房权利,选房保证金全额退还本人。

五、 若了解详情,请到后勤管理处或直接向开发商咨询。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 后勤管理处 0351-3922092
  • 处 长 电 话 0351-3921358
  • 副处长电话 0351-3922086
  • 副处长电话 0351-3924008
  • 质量监控科 0351-3923418
  • 房管科电话 0351-3922208
  • 工程科电话 0351-3923036
  • 动力维修中心 0351-3565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