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服务

 

1、宿舍、公寓管理中心的职责和服务项目有哪些?  

     学校为同学们创建了生活便利、室内环境舒适的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舍)。公寓(宿舍)管理中心是服务型管理部门。旨在为同学们提供门卫值班、安全巡查、卫生保洁、水电管理和维修、家具维修和建筑构件的小型维修等;协助学生处、院系教育同学,关心同学生活,维护好公寓(宿舍)的秩序。劝告和制止同学们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确保公寓(宿舍)的安全、文明有序。我校已形成后勤服务集团公寓管理中心(西区),后勤服务集团公寓管理中心(东区)。  

     东区公寓中心负责人:张歧山 电话 3559459   13834556881 

     西区公寓中心负责人:赵剑川 电话: 3925755   18735175558  

2、您的寝室发生火情怎么办?      

     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人的生命。当您的寝室发生火情(指一时无法扑灭或形成火势),首先您要运用火灾自救方法尽快脱离火场,立即向公寓(宿舍)值班人员、公寓(宿舍)管理办公室或校园110(电话3922110)报告,后勤服务集团、学校都将按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即刻开展灭火工作。同学们在没有灭火器材、设备的条件下,千万不得参加灭火抢险工作。假如您在公寓(宿舍)内被火围困,脱离火场路线有:最佳路线是走廊设计了两个楼梯,从没有火势的楼梯离开;其次是当楼下火情封闭楼梯,您可选择至楼顶屋面作为避火场所,等待求援。   

   3、公寓(宿舍)公共卫生您认为不满意怎么办?          

     寝室外公共卫生间、水房有异味、污垢、排水不畅、楼梯不洁净,袋装垃圾未按时清运,您可向公寓(宿舍)管理中心经理投诉,管理中心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洁工作,并邀请您进行检查,是否达到卫生标准。若您认为环境卫生还不符合卫生标准或一个工作日内未进行认真整改,您可向后勤服务集团分管公寓副总经理反映情况(赵建伟副总经理,电话:3925799 13803466431);分管总经理会督促保洁责任人及时做好工作,并要求保洁员向您道歉。  

4、寝室支付水费、电费疑问如何查询?           

     学校为了保障同学们基本生活用水用电,每年免费供应每个宿舍140度电(十个月)。随着宿舍内电脑等用电设备的普及,电费超值情况比较普遍。学生公寓(宿舍)电网智能设备起用,改变了传统的用电管理方式,实行了先缴费后用电的管理模式。后勤服务集团对学生宿舍的电用量管理实行超额自负的管理方法。您在支付电费时(特别是未实行电力智能管理宿舍),如果有疑问,可向公寓(宿舍)管理中心办公室咨询,中心管理人员有义务将前次电表读数和本次电表读数告之与您,为您核算用电数额及金额。您还有权提出自己查验电表,中心管理人员务必陪同您一道查看。如果您对查询服务不满意,请向公寓中心经理投诉,如公寓中心仍没有很好地为您解决问题,您可通过电话或直接到后勤集团二楼办公室向主管公寓(宿舍)工作的副总经理赵建伟反映,副总经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满足您的查询,如属工作中的差错,即时退还多收费用,并按相同金额给您补偿,并由管理人员向您当面道歉。直至您基本满意为止。      

5、您寝室水电用器、家具、门窗需维修怎么办?           

     在您的住宿生活中,寝室内出现水龙头、闸阀、开关、插座损坏,组合家具松动、门窗关启失灵、电路、电信线路故障等问题,您一定会感到不方便或影响您的居内生活。您需及时到公寓中心办公室报修登记。电话线路故障您也可直接拨打3922196报修。中心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派员将损坏(除产品质量外)器物负责修理好。并通过您的验收、签字完成维修工作。           

     由于人为因素不慎损坏了寝室内器物,请损坏人及时到中心办公室报修登记,中心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派员将损坏器物修理好,并收取材料成本费,并通过损坏人的验收签字完成维修工作。         

     后勤服务集团《服务承诺标准》是在不影响同学正常生活、学习条件下,在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并向同学介绍如何正确使用器物和注意事项。收取材料费必须开具集团财务收据,并按器物使用规范确定保修期。保修期内器物出现质量问题,将负责更换。如报修后未在24小时到场修理,维修人员服务态度不诚恳、工作马虎、收费超标、不开具收据等服务质量问题。您可按照上述投诉程序逐级申诉,保证您提出的要求、意见妥善解决,直至您满意为止。